列户口,即办理户口迁移或立户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这是最基本的材料,必须携带。
准予迁入证明:
如果需要从其他地方迁入,则需要提供此证明。
迁移证:
从原户籍地迁出时,需要办理迁出手续并获得迁移证。
结婚证:
如果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需要立户,则需要提供结婚证。
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新生儿户口时需要提供。
准生证或生育服务证:
政策内生育的婴儿需要提供。
计划生育证明: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如果需要立户,如单位集体户或购房立户,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无业证明:
如果申请人目前失业,可能需要提供无业证明。
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如果通过收养成为家庭成员,则需要提供这些文件。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土地承包合同、房产证等。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将所有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携带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划转户口关系:
到当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确认户口转移:
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并开具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登记入册:
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建议在办理户口手续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