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户口簿:
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
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
如果涉及新生婴儿,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结婚证:
如果涉及婚姻关系变化,需要提供结婚证。
离婚证:
如果涉及婚姻关系变化,需要提供离婚证。
户口迁移证明:
如果因户口迁移需要报户口,则需要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户口证明:
如果因没有户口需要报户口,则需要提供原始的户口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
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根据生育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二孩生育审批表。
无业证明:
如果是非农业或已不区分户口性质的居民户口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机构出具的无业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
如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应根据相关规定提供。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例如: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就业人员)。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缴税凭证(创业人员)。
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落在自有房屋落户)。
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落户的相关证明。
落户申请书、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等(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建议在报户口前,详细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