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类型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正式编制(编制到人)
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待遇。
控制总量(编制到岗)
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不占用编制名额,但享有同工同酬待遇。
合同制
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短期工作人员,合同期一般为2-3年。
政府购买
政府委托第三方招聘,受聘者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工资按政策执行,购买社保和公积金。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被派往其他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支付服务费用。
临时合同聘用
一般现金结算,不涉及长期雇佣关系。
劳务合同聘用
第三方中介派遣,通常不涉及长期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聘用
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明确约定起止时间,适用于特定时段的工作安排。
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未约定具体终止时间,提供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
适用于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需求,以完成某项工作为合同期限。
特殊照顾的聘用合同
对在本单位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提出订立至退休的合同。
这些聘用类型各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