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拥有以下权利:
独立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包括对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参与民事活动:
公司可以以其个人名义参与民事活动。
起诉和应诉权:
公司能够以公司的名义起诉和应诉。
财产处理权:
公司有权以任何合法的方式处理不论位于何处的动产或不动产、有形或无形财产、债权或债务。
资助雇员:
公司有权资助雇员。
人事权:
公司有权选举或任命公司的行政人员和代理人,明确其职权,确定其报酬。
订约权:
公司有权订立合同。
内部章程制定权:
公司有权制定或修改与法律不相抵触的章程和内部细则。
贷款和抵押权:
公司有权贷款,使用其资金进行投资,并为投资作动产或不动产抵押。
业务活动权:
公司有权在本国内外开展业务活动,建立办事处及从事其他法律许可的活动。
慈善捐赠权:
公司有权为公共福利、慈善、科学和教育目的而捐款。
奖励和抚恤计划制定权:
公司有权制定和实施对公司董事、雇员或任何个人的奖励或抚恤计划。
其他合法权利:
公司还拥有并行使其他有利于实现其宗旨的合法权利。
这些权利使得公司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事务,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