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拟定应包括以下内容:
标题 :明确记录文件的性质,如“询问笔录”、“调查笔录”、“行政处罚听证笔录”等。
询问简况
询问的时间、地点。
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如有在场人,也应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
询问内容
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主要情况,包括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其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
若被询问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核对笔录记载
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
如有出入,允许被询问人更正,并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签名。
签名
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在调查笔录上注明被调查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并加盖公章。
尾部
调查日期。
建议
确保笔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在记录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不加入个人主观意见。
对于被询问人的陈述,要详细记录其提供的信息来源和依据,以便后续查证。
笔录完成后,应由被询问人核对并签字确认,以确保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