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出租主要涉及以下几种税:
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耕地占用税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营业税
土地出租需要交租赁收入5%的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额5%至7%的城市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额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与营业税额3%的国家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
租赁收入0.1%的出租合同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企业出租的,所得税并入企业所得税一并计算。
个人出租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扣除800元及相关的税费后缴纳,税率为20%。
房产税
实际使用人可能需要承担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城镇土地使用税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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