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口需要按照以下手续进行:
准备材料
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拟入户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服务证(根据生育情况提供)。
如果超过一个月申报,需要提交婴儿未在外市县入户的证明。
申请与审核
向父母任何一方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提交材料并提出申请。
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受理并审核相关材料,办理出生登记。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如果涉及跨年申报或其他特殊情况,派出所将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其他注意事项
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自愿落户。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落户时,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可能需要的额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