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迁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迁户口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有户口本,需要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的证明材料:
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获得他们同意迁入的证明材料。
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
需要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获得他们开具的迁出证明。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离婚证、收养证明等。
此外,如果是市外迁入,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
当事人需要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
《房屋产权证》:
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
调动工作证明:
如果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则需要提供调动工作证明。
对于市内户口迁移,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落户人相互关系证明:
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家庭关系的,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需要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不担任户主的,还需要提供所有权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指定户主的书面材料和相互关系证明:
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家庭关系的,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对于投靠迁移,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需要投靠双方的相关证件。
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需要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可能需要的额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