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规定,以下物品不能随身携带,也不允许托运: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及其仿制品;
爆炸物品、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及其仿制品;
管制刀具;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允许托运但有限制的物品包括:
生活用刀(如菜刀、水果刀等)、专业刀具(如手术刀、屠宰刀等)、体育用品(如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等)、工具(如斧、凿、锤、锥、扳手等)。
液态物品超过100ml需放在透明塑料袋中,且总量不超过1L。
婴儿无免费行李额,但可以托运一个符合尺寸和重量限制的婴儿食品箱。
托运的行李应包装完好、捆扎牢固,并明确标注旅客信息。
请确保遵守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以免在安检时遇到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