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选行为的受理部门如下: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举报贿选行为。这些部门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此类举报。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
举报人也可以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贿选行为。这些部门同样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
如果贿选情节严重,举报人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这些机关将负责侦查和起诉相关犯罪行为。
中组部“12380”举报平台
中组部“12380”举报平台专门受理反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举报,包括拉票贿选等问题。该平台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多种方式接受举报,并且有严格的办理流程和监督机制。
建议
收集证据:在举报之前,尽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于举报更有说服力。
选择适当的举报渠道:根据贿选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选择向乡级、县级政府或直接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举报。
保护举报人:举报人应了解并利用“12380”举报平台提供的保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通过以上渠道,举报人可以有效地举报贿选行为,确保选举的公平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