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可以享受的假期包括以下几类:
休息日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全年共104天。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部分节假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等。
这些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具体天数由单位与员工协商确定。
病假
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具体天数根据医生的建议和单位政策确定。
带薪年休假
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有带薪的年度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
婚假
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产假
女员工非晚育享有90天产假,晚婚、晚育享有135天产假。
男职员在女方产假期间享有5天的护理假。
产前假
女员工在预产期前可以享有产前假,具体天数由单位与员工协商确定。
护理假
在哺乳期,女职员每天享有1小时的哺乳假。
其他假期
探亲假:未婚员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员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
社会活动假:员工参加社会活动时可以享受的假期。
独生子女护理假:针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假期。
这些假期安排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之间取得平衡。具体的假期政策和天数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而有所不同,建议员工详细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