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二胎产假为 158天,具体规定如下:
正常产假:
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
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增加产假: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因此,青岛市二胎产假为98天(产前15天)+ 60天(增加产假)= 158天。同时,男方可以享受7天的护理假。
青岛市二胎产假为 158天,具体规定如下:
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增加产假15天。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因此,青岛市二胎产假为98天(产前15天)+ 60天(增加产假)= 158天。同时,男方可以享受7天的护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