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体检项目
血压
体温
心电图
血常规
B超
胸透(X光)
既往病史和外伤
既往病史
外伤情况
其他可能需要的检查
肝功能
血糖
血脂
肾功能
腹部B超
男性B超
女性B超
尿常规
肝炎筛查
内科检查
外科检查
耳鼻喉科检查
特殊情况的检查
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嫌疑人不予收押
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嫌疑人,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不予收押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特定疾病的嫌疑人不予收押
相关法律还规定,健康检查所需经费由各地公安机关保障
综上所述,看守所的体检项目涵盖了基本体检、既往病史和外伤、其他可能需要的检查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检查。这些检查旨在确保被收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并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