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通知当事人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电话通知:
法院在立案后,首先会通过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或者邮寄起诉状副本给被告。
书面通知: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至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案件审判适用程序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直接送达:
如果电话联系失败,法院会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
公告送达:
在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即通过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短信通知: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还会收到来自法院的立案通知短信,告知其因某种原因被正式立案。
报案人通知:
对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立案后,会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如果报案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公安机关会在回执中注明。
检察院和法院通知:
检察院和法院在审查后,认为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并进行立案的,会将立案通知书给到报案人。
综上所述,立案后通知当事人的方式多种多样,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取决于案件类型、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工作流程。当事人应当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法院或相关部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