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进行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离婚证件(如适用)。
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建议:
确保所有证件均为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
如果无法提供居民户口簿,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以确保登记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