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情节特别轻微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其中包括情节特别轻微的情形。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这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之一。
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这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之一。
有立功表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有立功表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综上所述,这些行为在不同程度上都不受到处罚,但具体情况仍需结合案件细节和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