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的投保金额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确定:
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
定义:新车购置价是指市场上投保当时同种车型的价格加上购置费的价格。
优点:保险公司认为是足额投保,出险时被保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
计算:新车购置价 = 同种车型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
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定义: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优点:可以少交一些保费,属于不足额投保。
计算:实际价值 = 新车购置价 - 折旧金额,其中折旧金额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
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定义: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保险金额。
适用情况:通常适用于稀有车型或罚没车辆,因为这些车辆的市场价格没有比对性,价值又比较高。
注意事项:协商确定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建议
足额投保:如果预算允许,建议选择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这样可以确保在出险时能够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
不足额投保:如果希望节省保费,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价值确定保额,但需注意在出险时赔偿比例会低于足额投保。
协商投保:对于特殊车型,建议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额,以确保双方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