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解除婚姻关系还是需要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或是协议离婚。
具体来说,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分居协议,那么这份协议可以作为证据,但并不能直接导致离婚。如果一方决心要离婚,不应该分居苦熬2年后再起诉,因为这样会浪费时间和资源。相反,建议先签订分居协议,通过分居冷静下来,决定是否离婚。
如果通过协议离婚,需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包括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如果通过诉讼离婚,第一次起诉可能不会判定离婚,需要经过半年后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判定离婚。整个过程可能需要7到8个月以上。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则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因此,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判决离婚,但具体离婚过程可能因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