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愿意调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降低争议处理成本:
调解过程能够有效地降低争议解决的总体成本,包括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可以节省大量资源,避免进入漫长的诉讼程序。
避免负面影响:
有些公司担心诉讼会对其声誉造成影响,尤其是当案件结果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公众形象和客户信任。通过调解结案,可以避免这种潜在的负面影响。
法律程序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因此,调解也是仲裁程序的一个必经环节,公司通常会在考虑法律要求的前提下选择调解。
双方共同认可:
调解需要劳资双方的共同认可和同意才能顺利进行,这有助于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快速解决问题:
与诉讼相比,调解通常能够更快地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希望通过快速解决纠纷来减少业务中断和其他潜在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愿意调解主要是出于成本节约、避免负面影响、满足法律程序要求、达成共识和快速解决问题等多方面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