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以下票据不能挂失止付:
1. 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
2. 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
3. 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4. 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5. 票据权利时效届满的票据。
需要注意的是,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和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是可以挂失止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以下票据不能挂失止付:
1. 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
2. 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
3. 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4. 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5. 票据权利时效届满的票据。
需要注意的是,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和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是可以挂失止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