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个月不交纳党费,会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具体规定如下:
补交党费的时间限制:
党员在超过6个月(连续6个月)未缴纳党费的情况下,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正当理由,并在党组织的教育后及时补交党费,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自动脱党的处理:
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会召开大会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特殊情况下的交纳:
党员因特殊情况(如工作忙忘记交党费、外出培训等)未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在得到党支部同意后,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或者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同样不得超过6个月。
建议党员应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避免因特殊情况导致党费拖欠,以免影响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