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的地点和流程如下:
提交撤诉申请
撤诉可以由原告、上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其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撤诉时机
撤诉应当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判前提出。如果案件已经宣判,则不能再申请撤诉。
撤诉条件
申请撤诉必须是自愿的,不是受人强迫。
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规避法律。
撤诉申请方式
撤诉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应当提交民事撤诉状或撤诉申请书。
法院审查与裁定
人民法院在收到撤诉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裁定准予撤诉,并退还一半诉讼费。如果法院裁定不允许撤诉,而原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特别提示
对于离婚案件,如果原告在法院判决前撤诉,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综上所述,您可以直接向受理您案件的法院的立案庭或相关审判庭提交撤诉申请。在申请时,请确保您符合撤诉的条件,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必要的材料。法院在审查后,会决定是否准予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