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具体修改程序如下:
提议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全国人大代表可以提出宪法修改建议,并通过适当的程序将建议提交给全国人大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修改宪法。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宪法的部分修改。
通过程序
宪法的修改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总结来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均有权修改宪法,但修改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表决要求,以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