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通常指的是 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配偶:
即夫妻之间的关系。
父母与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等。
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包括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孙子女与外孙子女:
包括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
其他近亲属:
如养父母子女、继父母子女等,这些关系在法律上也被视为家庭成员。
此外,有些情况下,即使没有血缘或法律上的关系,但由于共同生活并相互承担抚养义务,某些人也可以被视为家庭成员,例如长期共同居住的未婚成年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等。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成员的概念在法律上具有权利义务关系,而不仅仅是基于血缘或婚姻关系。例如,配偶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等都存在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些关系使得他们成为家庭成员。
综上所述,家庭成员是指那些在法律上具有权利义务关系,并且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