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领养,也称为涉外收养,是指 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具体来说,国际领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狭义的国际收养:
指的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
广义的国际收养:
包含所有涉及外国因素或跨国界的收养行为,不仅限于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还可能包括其他国家的公民之间的收养。
国际领养通常涉及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收养人的资格、被收养人的条件、收养程序的法律规定以及跨国法律协调等。在中国,想要收养外国孩子,收养人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限制及无子女等,并且必须经过所在国机关的同意及提供详细的个人状况证明。
国际领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半世纪前,当时主要是对战争中沦为孤儿的儿童提供人道援助。随着时间的推移,国际领养逐渐变得更加普遍,成为许多国家社会福利体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