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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军人优抚是多少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1:18:13    

病退军人的优抚待遇根据不同类型和级别的残疾、退休情况以及所在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优抚标准: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生活补助标准:每月不低于700元,且每年有所提高。

最新标准:2024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9450元,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780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220元。

残疾军人

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由国家供养终身,五级和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置。

伤病残退休军人的基本住房补贴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发,高于10万元的按实际数额计发,并在高房价地区给予地区住房补贴。

退休军人

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为4个月本人月工资基数。

安家补助费:回农村安置的发给8个月本人月工资,回城镇安置的发给6个月本人月工资。

伤病残退役军人一次性移交安置补助费:根据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医疗保障

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政府安置后,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并对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给予适当补助。

这些优抚措施旨在保障病退军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联系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的优抚政策和详细的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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