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
大连市民政局发布公告
即日起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渠道
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公布
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整治
投诉举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将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存在下列情形的,属于重点整治内容: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方式违规收费;
6.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7.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8.强制会员单位或有关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9.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0.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1.收费未纳入单位法定账户统一管理和核算,未开具或使用相关票据;
12.收费项目未建立台账并对外公示;
13.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乱收费行为。
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存在上述问题线索,可向大连市民政局举报;对发现的在各区市县、先导区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问题线索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大连市民政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电话举报
大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84319570、84633033
(二)邮箱举报
dlshzzglj@163.com
(三)信件举报
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0号(大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邮编:116021
三、举报内容
为便于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名称、违规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对于依法应由各区市县、先导区民政局登记管理机关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的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举报材料。
特此公告。
大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2日
(大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