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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苑服务:针对控股股东的非自愿呈请进行了清理

  •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7 12:06:00    

观点网讯:4月17日,鑫苑服务发布公告,针对控股股东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苑地产控股”)的非自愿呈请进行了清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25(1)(b)条,该呈请于2025年4月14日(美国东部时间)由鑫苑地产控股的若干债权人向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院提出。

截至公告日期,尚未有针对鑫苑地产控股的破产令。鑫苑地产控股持有鑫苑物业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55402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3.07%。鑫苑地产控股股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为XIN。董事会认为,该呈请对集团的财务表现及营运没有重大影响。

公告进一步指出,鑫苑服务的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申元庆先生、冯波先生及王勇先生;非执行董事田文智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轶梵先生、蓝烨先生、凌晨凯先生及赵霞女士。此次非自愿呈请的提出,虽然对鑫苑地产控股构成一定影响,但董事会已明确表示,该事件不会对鑫苑服务集团的运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显示出公司管理层对此次事件的积极应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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