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的管理主要归属 房地产管理部门。具体而言,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全市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市辖区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承担;各县(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对其辖区内维...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