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检验商品
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木材、水果、蔬菜、肉类、皮毛等,这些货物可能携带病毒、细菌或寄生虫,对进口国的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构成威胁。
食品:食品类货物通常需要做详细的商检,以确保其符合进口国的食品安全标准。
纺织品和服装:尤其是梭织服装和羊毛、兔毛含量超过50%的针织服装,需要做商检以确保其符合进口国的纺织品安全和质量标准。
小家电和电子产品:这类货物需要做商检以验证其安全性和质量,确保符合进口国的电器安全标准。
玩具和儿童用品:这些货物需要特别关注其安全性和是否符合进口国的儿童用品安全标准。
旧机电产品: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捐赠的医疗器械等。
非法定检验但需商检的商品
某些需做装运前预检验的旧机电产品。
税则上标注为A的货物。
需要提供出口许可证的商品,如电风扇、排风扇等。
其他特定情况
大宗散装商品、易腐变质商品以及卸货时发现残损或者数量、重量短缺的商品,必须在卸货口岸或者到达地向当地商检机构报验。
需要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口岸打开包装检验后难以恢复的商品,可在收、用货人所在地向商检机构报验。
对关系国计民生、价值较高、技术复杂的重要进口商品和大型成套设备,收货人应当在对外经济贸易合同中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者监装,并保留到货后最终检验和索赔权的条件。
建议进口商在货物进口前仔细查阅相关法规、合同条款以及货物监管条件,确保按照要求完成商检手续,以避免因未进行商检而造成延误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