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的服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夏服:
包括短袖和长袖衬衣,以及与之搭配的夏裤(裙)。
春秋服:
通常为长袖衬衣,搭配春秋裤(裙)。
冬服:
包括冬季制服,通常是长袖衬衣和长裤。
防寒服:
用于寒冷天气,具体款式未详细描述。
法袍:
根据《人民法院法官法袍穿着规定》执行,具体款式有散袖口式长袍等。
制服配饰:
包括法徽、领带、皮带等。
法院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应当穿着审判制服,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穿着审判制服。
此外,法官袍作为法官的工作制服,有特定的设计和穿着要求,例如黑色凝重的法官袍,以及与之相配的服饰和配饰。
这些服装和配饰不仅体现了法院的司法形象和干警的精神风貌,也是维护法治尊严和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