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是指随主税(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主税相同,但税率另有规定。在中国,附加税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别为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教育附加税:
按照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的3%收取。
地方教育附加税:
按照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收取。
资源税:
对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房产税: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
车船税:
对境内登记的车辆和船舶按种类和规定计税依据征收。
印花税:
对经济活动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征收。
附加税的征收主要用于改善教育设备设施、维护和建设城市、社会稳定和当地经济发展。这些税费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税收管理权限设定、征收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