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购买到变质食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赔偿:
赔偿损失:
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购买食品的价款。
额外赔偿:
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计算所得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
首负责任制: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商家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追偿权:
如果赔偿是由生产者引起的,商家在赔偿消费者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反之,如果赔偿是由商家引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商家追偿。
证据收集:
保留购物小票和有问题的食品原包装,及时拍照或录像取证,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法律途径:
如果商家不同意赔偿,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在协商赔偿时,消费者应明确自己的合法诉求,并适当了解商家的可能反应和策略,比如试探消费者是否懂法,或者尝试通过感情牌降低赔偿金额。
请记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规,若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布的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