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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如何计税

  •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16:58:15    

彩票的计税方式如下:

中奖金额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

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的税率20%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 = 中奖金额 × 20%

```

例如,如果中奖金额为5000元,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中奖金额为10000元,则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元 × 20% = 2000元;如果中奖金额为20000元,则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000元 × 20% = 4000元。

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则办理纳税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同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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