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存货的情形包括:
受托代销商品:
在售出前,所有权属于委托方,不属于受托方的存货。
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材料:
虽然同属于材料,但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不能作为企业存货核算。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生物资产等其他容易区分项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
属于存货,但不是“库存商品”。
在途物资:
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物资,不属于存货。
材料成本差异:
是存货成本的一个调整科目,本身并不直接构成存货。
发出商品:
已经发出但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不属于存货。
工程物资:
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工程的物资,不属于存货。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正确识别和核算存货,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