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负责的社会登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救助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事务
管理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养老院的服务质量、规划养老设施的布局等。
负责儿童福利工作,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等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区环境。
婚姻登记管理
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等事务。
宣传婚姻法律法规。
殡葬管理
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规范殡葬市场秩序。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本人常住户口簿 和 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离婚证(如适用)。
婚前检查证明(如适用)。
结婚登记流程
申请
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