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会见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本人身份证。
户口本(如果在押人员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的话)。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与你与在押人员的关系证明,因为一般只能有直系亲属可以探视。
会见卡或村委会(居委会)、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其与罪犯关系的证明文件。
《罪犯入监通知书》(针对新入监罪犯的第一次会见)。
护照和有关身份证及能证明其与罪犯亲属关系的证件(港澳台及国外直系亲属会见)。
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当事人的委托书(律师会见)。
其他可能的证明材料,如公函或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等(无法通过户口薄证明其与罪犯关系的)。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请和会见,以确保顺利完成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