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重组,也称为 庭外债务重组或 非正式重组,是指陷入债务困境的企业与其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在法庭之外通过自由协商来确定重组方案的一种债权债务调整活动。这种调整活动可能包括对企业的业务重组和财务重组,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成本、改变企业的资产和债务构成或结构,同时避免冗长且成本高昂的诉讼程序。
庭外重组的主要特点包括:
非正式性:
与正式的破产程序不同,庭外重组是一种非正式的、灵活的企业拯救方式,允许企业在破产程序之外寻求自救机会。
自愿性:
参与庭外重组的各方(包括债务人、债权人等)都是自愿参与的,没有法律强制力。
协商性:
庭外重组主要通过协商和谈判达成重组协议,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条款。
成本效益:
由于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庭外重组通常可以降低重组成本,提高重组效率。
自主性:
庭外重组的决策过程主要由企业及其债权人自主进行,法院主要起引导和支持作用。
庭外重组与庭内重组(在法院主导下进行的重组)相对应,前者更加灵活、自主,但可能缺乏法律强制力;后者则通过法院的强制力来实施,程序较为严格和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庭外重组虽然具有诸多优势,但其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方的协商能力和合作程度。此外,庭外重组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和商业问题,因此在进行庭外重组时,通常需要专业的法律和财务顾问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