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是指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行政法法律部门的组成部分,属于特殊行政法。卫生法这一行政法法律部门的特殊行政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以及与上述法律法规相应的一系列配套规定。
卫生法律的主要调整对象是卫生法律关系,包括国家中央与地方卫生行政机关的管理权限和分工关系、政府与医疗机构的关系、医疗机构与患者的关系、政府与从业人员的关系以及政府与药品药械经营企业的关系。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地位,及时有效地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综上所述,卫生法律是一套系统性的法律规范,旨在确保国家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并规范各种卫生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