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
基本公证费
指公证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的公证费用。
附加公证费
因公证业务的特殊需要而额外收取的费用。
证明类公证费
包括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的身份、存款、收入、婚姻状况、收入来源等情况进行证明的费用,一般按照文字行数和证明内容的不同而定价。
合同类公证费
包括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委托书、遗嘱等文书进行公证的费用,一般按照文书页数和内容复杂度而定价。
财产类公证费
包括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的财产权利、权属证明、房产证明等进行公证的费用,一般按照证明的财产价值和证明内容复杂度而定价。
其他公证服务费用
包括提存公证费(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等费用。
翻译和保管费用
某些公证服务可能包括翻译和保管费用。
其他杂项费用
如起草、修改合同文本、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等费用。
具体的收费标准由国家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公证业务所需的费用也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办理公证时,咨询当地公证机构以获取详细的收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