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这是一种物权公示手段,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封面与内页内容
封面:红色,上方为国徽,下方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几个金色大字。
内页:记载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等信息。
外页信息
外页:红色,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落款“国土资源部”,全国统一编号。外页还标注了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
印章
纸质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版本
不动产权证书分为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登记类型
不动产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类型。
登记流程
登记申请: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提交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和来源证明等材料。
材料核实与实地查看:登记机构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并对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确认无误后进行登记。
法律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不动产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通过记载不动产权利及其变动事项,保障了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了不动产交易的安全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