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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违法有哪些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33:16    

中标公司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

中标人若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这些行为都将受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责令改正,并可能处以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不履行合同中的附加条件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册建造师同时在多个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若违反此规定,项目经理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招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最终可能影响中标公司的声誉和业务前景。因此,建议中标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履约,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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