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者在工作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为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工作原因
伤害是因为工作原因,包括执行公司安排的任务或与工作直接相关的活动。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也在此列。
事故伤害或职业病
受到事故伤害,包括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等。
患职业病,必须是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
其他特定情形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主观过错
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的情况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重大过失,一般仍认定为工伤。
劳动关系
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这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等形式证明。
时限要求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申请工伤认定的基础,确保职工在遭受工作相关伤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