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部分国有事业单位)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这些行为通常不对外界产生法律效力,但对内部工作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内部行政行为的例子包括:
通令:
行政领导关于法律和条例的解释以及公务的实施办法,适用于管辖下的全体公务员和机关。
指示:
具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机关为自己及下级机关规定的标准,作为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指导。
特别的职务训令:
行政领导对个别或几个公务员的职务训令。
具有纪律处分性质的个别决定:
如调动某个公务员的职务等。
机关内部组织和管理的规定:
涉及行政单位内部管理规定或某些纪律处分性质的决定。
这些内部行政行为只对行政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效力,并不对外界产生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