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税是指纳税人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对于恶意逃税,根据中国法律,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行政处罚
税务机关可以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如果纳税人有转移财产等逃避纳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如冻结存款、扣押查封财产等。
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逃税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逃税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规定
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通知申报后仍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且偷税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将面临刑事责任。
对于多次逃税行为,未经处理的,将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处罚。
如果纳税人在接到税务机关的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并缴纳了罚款,已受行政处罚的,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除非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请注意,税法和相关规定可能会随时间更新,具体案例需结合最新法律及税务机关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