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的期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 二年。这个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特殊情况:
如果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对方当事人未在规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那么判决书或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可以在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之日起的15天后申请强制执行。
中止与中断: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行政案件:
对于行政赔偿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适用于公民申请人;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
综上所述,申请执行的期限一般为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具体起算时间根据法律文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以免丧失法律赋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