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房时,业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商品房交付通知书》 :这是开发商通知业主交房的书面文件,业主需要携带此通知单进行后续手续。购房合同及购房所开具收据:
购房合同是交房的重要凭证,业主需要携带购房合同原件,同时提供购房所开具的收据或发票。
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业主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身份,同时提供复印件。
户口簿:
如果业主是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出生证和能体现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
单身业主需要提供当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
已婚业主需要提供结婚证。
离异业主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授权委托书:
如果业主本人委托他人办理交房手续,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卡:
带有银联标识的足额银行卡(不支持信用卡),用于缴纳相关费用。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和证书,例如环保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意见书等。
建议业主在交房前仔细检查所有材料是否齐全,并按照开发商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准备,以确保交房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