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期可以申请的情形主要包括:
图纸和开工条件
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款项支付
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指令和批准
建设单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约定提供指令和批准,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
不可抗力因素
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因停水、停电、停气导致停工超过8小时。
隐蔽工程检查
隐蔽工程前,施工企业发出检查通知,施工单位未及时检查。
其他原因
其他双方协商认可的原因。
工期延期的申请通常需要遵循合同中的规定,并且可能需要经过监理工程师或相关管理机构的批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存在特殊情况时,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