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欠钱在逃的人包括:
王长松
案件背景:王长松因承揽工程缺乏资金和设备,向申请人张旺兴借款958000元和部分设备。
法律后果:王长松拒不返还借款,被诉至法院,最终被法院执行干警找到并控制。
闫某飞
案件背景:闫某飞作为林州市农信联社信贷员,在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违反规定违法发放贷款1050万元,其中闫某飞参与全部过程。
法律后果:闫某飞在案发后逃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但随后拒不到案并脱逃,被网上追逃。2019年12月18日,闫某飞被抓获归案。
建议:
对于欠钱在逃的个人或企业,建议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鼓励举报和协助追捕。
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监管,防止类似违法发放贷款事件的发生。
法院应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提高执行效率,确保法律判决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