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性骚扰是指通过口头、文字或电子通讯等方式,使用带有性暗示、性侮辱或性威胁性质的言语,对他人进行不当的性关注或性要求,从而给受害者带来心理、工作或学习上的困扰。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个人的尊严和人格权,也可能构成职场或教育环境中的不当行为。言语性骚扰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性暗示:
使用含有性暗示意味的言辞来挑逗或暗示对方。
性挑逗:
通过言语进行不适当的性挑逗,如讲黄色笑话、荤段子等。
性侮辱:
使用侮辱性的语言对他人进行性方面的贬低或攻击。
性威胁:
发出带有性威胁的言论,如以工作、身体等相威胁。
性关注:
对他人进行不适当的性关注,提出不当的性要求。
持续骚扰:
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持续发送具有性意味的信息,即使没有明确的性要求,也会严重影响受害者的正常生活。
言语性骚扰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和权利,还会给受害者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如焦虑、恐惧、自卑等,严重影响其工作、学习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受害者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并要求停止骚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赔偿精神损害。
建议在遇到言语性骚扰时,受害者应勇敢站出来,寻求法律和社会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尊重他人、和谐共处的社会环境。